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优联电子有限公司
新闻资讯News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点击次数: 65636    发布时间:2025-11-20 01:27:58

原标题: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中国福建姐妹两人在日本遇害 嫌犯被要求假结婚

岩崎龙也一审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图片来源:新京报动新闻截图

新京报讯(记者 王洪春)中国姐妹在日本遇害一案有新进展。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对因涉嫌杀害中国籍姐妹并抛尸山中而被控杀人、弃尸等罪名的日本无业人员岩崎龙也(41岁)的上诉,东京高等法院当日做出判决,撤销横滨地方法院处以23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新京报此前报道,中国籍姐妹陈宝兰和陈宝珍分别于2009年、2012年赴日留学。2017年7月11日晚,其家人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求助,反映两人失联。事后,日本警方逮捕了陈宝兰生前工作的餐饮店的顾客岩崎龙也。

检方起诉书称,2017年7月6日,岩崎龙也闯入陈宝兰(当时25岁)及其妹妹陈宝珍(当时22岁)居住的横滨市中区某公寓,压迫两人颈部致死,并将尸体装入旅行袋搬出,于7日连包一起遗弃在神奈川县秦野市的山林。

2018年7月20日,日本横滨地方法院判处岩崎龙也23年有期徒刑。要求判处死刑的检方和主张无罪的辩护方均提起了上诉。

据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东京高等法院当日作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报道称,东京高等法院认定,作为量刑标准的过往案例与本案类型不同,出现了错误,报道称,法院的认定或可解读为,要求根据过往案例判处更重的刑罚。

在去年7月的一审判决中,地方法院以“未使用凶器的单独行凶杀害多人案没有在陪审员审判中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案例”为由,选择处以有期徒刑。

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中里智美认为,一审中作为判断标准的案例都是发生在亲属间的案件,“与本案属于完全不同的类型”。此外,鉴于被告人使用了相当大的力气压迫被害人颈部,中里认为“与使用凶器的情况相比,危险性没有质的区别”。

新京报记者 王洪春

编辑 周世玲 校对 陆爱英>

友情链接:

外链: 轨道交通2号线总体国家安全观主题站厅建  遵义这些学校招聘教师69人!5月13日起报名!  第十二届贵州人博会|储备数字经济人才  赤水大瀑布旅游热度持续升温  贵州3人拟入选2024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名  单日20万人次!“五一”假期青云路步行街客流量再创新  贵州安龙“金字塔”火爆  领冠贵阳一季度住宅销售额TOP1,龙湖诠释长期主义的  两本黔版图书入选2023年度“中国  网上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519583885  

互链: 贾玲减肥记录全过程,梦想一定要有万一实现了呢  世界肿瘤早筛大会:轻松集团轻松健康打造“筛+医+保  ​李毓芬TiaLee《再见公主》——“拥抱自我”不  国家统计局:8月起,全国青年人等分年龄段的城镇调查  2024中国品牌日湾区品牌港读书会举行  主播说两会|从连续六年被“点名”看海南的新期待  范冰冰李晨官宣宣布分手:范冰冰正式恢复单身  主播说|共话琼港情,一起向未来  VR世界“空气墙”引发的争议:Face”  线上生态布局成效显著,广发卡让618大促更简单更优  

Copyright ©2025 Powered by 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优联电子有限公司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