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罚款标准拟提至3000万-优联电子有限公司
新闻资讯News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罚款标准拟提至3000万

点击次数: 14357    发布时间:2025-11-20 03:36:56

原标题: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罚款标准拟提至3000万

疫苗不同于一般药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和公众提出,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二审稿作出修改,对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申请疫苗注册提供虚假数据以及违反药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等违法行为,提高罚款额度。

二审稿显示,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的,罚款标准为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审稿还完善了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明确明知疫苗存在质量问题仍然销售、接种,造成受种者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种者或者其近亲属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针对一些地方在预防接种环节发生的疫苗过期、掉包等事件,二审稿也作出回应,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管理,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明确将“三查七对”要求和接种信息可追溯、可查询写入法律草案。

“三查七对”,是指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查对预防接种证(卡),检查疫苗、注射器的外观、批号、有效期,核对受种者的姓名、年龄和疫苗的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做到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卡)和疫苗信息相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接种。

确保接种信息可追溯、可查询,要求医疗卫生人员完整、准确记录接种疫苗的“品种、上市许可持有人、最小包装单位的识别信息、有效期、接种时间、实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受种者”等信息。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友情链接:

外链: • 龙岩新罗区与交通运输部交通科学研究院签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厦门湖里区企业融资政银企对接会举行  • 崔永辉到海沧区现场推进农业农村工作  • 翔安区:助残先进和自强模范同台受表彰  两岸农业交流协会种业分会在厦成立  厦门实现邮轮船员体检“一检四证”  • 厦企逐浪智慧养老“新蓝海”打通居家养老“最后一公里”  • 节后迎超预期降息房贷利息将降低  火炬集团信息技术产业园将于近期投用  • 元旦假期众多精彩活动登场促进两岸融合发展  

互链: 我们的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丨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  上海一教育局工作人员受贿500万  长庆油田全力攻坚“5000万”目标  外交部回应特朗普遇袭  再探苍穹神舟十八号载人飞船今日发射  中国石油迎全流通股价冲击微乎其微  欧佩克称2035年全球石油日需求将达1.08亿桶  点击刷新,将会有未读推荐  男子喝藿香正气水15分钟后昏厥  同心跨越,“浦”写宏图。  

Copyright ©2025 Powered by 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罚款标准拟提至3000万  优联电子有限公司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