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优联电子有限公司
新闻资讯News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点击次数: 4688    发布时间:2025-11-20 02:42:45

原标题: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中国福建姐妹两人在日本遇害 嫌犯被要求假结婚

岩崎龙也一审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图片来源:新京报动新闻截图

新京报讯(记者 王洪春)中国姐妹在日本遇害一案有新进展。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对因涉嫌杀害中国籍姐妹并抛尸山中而被控杀人、弃尸等罪名的日本无业人员岩崎龙也(41岁)的上诉,东京高等法院当日做出判决,撤销横滨地方法院处以23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新京报此前报道,中国籍姐妹陈宝兰和陈宝珍分别于2009年、2012年赴日留学。2017年7月11日晚,其家人向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求助,反映两人失联。事后,日本警方逮捕了陈宝兰生前工作的餐饮店的顾客岩崎龙也。

检方起诉书称,2017年7月6日,岩崎龙也闯入陈宝兰(当时25岁)及其妹妹陈宝珍(当时22岁)居住的横滨市中区某公寓,压迫两人颈部致死,并将尸体装入旅行袋搬出,于7日连包一起遗弃在神奈川县秦野市的山林。

2018年7月20日,日本横滨地方法院判处岩崎龙也23年有期徒刑。要求判处死刑的检方和主张无罪的辩护方均提起了上诉。

据日本共同社4月19日报道,东京高等法院当日作出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报道称,东京高等法院认定,作为量刑标准的过往案例与本案类型不同,出现了错误,报道称,法院的认定或可解读为,要求根据过往案例判处更重的刑罚。

在去年7月的一审判决中,地方法院以“未使用凶器的单独行凶杀害多人案没有在陪审员审判中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案例”为由,选择处以有期徒刑。

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中里智美认为,一审中作为判断标准的案例都是发生在亲属间的案件,“与本案属于完全不同的类型”。此外,鉴于被告人使用了相当大的力气压迫被害人颈部,中里认为“与使用凶器的情况相比,危险性没有质的区别”。

新京报记者 王洪春

编辑 周世玲 校对 陆爱英>

友情链接:

外链: 人民热评:靠“噱头至上”的乳胶床品走不远  山东广电信通网络运营有限公司  山东发布2019年12月份疫情通报!共45人死亡这三种病要注意  人民论坛网评|扎根基层沃土写青春  如果您的浏览器没有自动跳转,请点击这里  2020山东春晚丨宋小宝为山东春晚现场写对联,他的书法竟然这么好!  胡辉:跨越山海,铁海联运联出发展“加速度”  漫视界⑦|广西小“酸嘢”如何做成美食大“爆款”  海客谈|看25年海南老牌节庆如何“上新”  AI漫评|新供给新需求让海南旅游市场热度不减  

互链: 日照一宾馆因容留介绍卖淫被吊销特殊行业许可证  日照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净化文化市场  日照召开“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领导小组办公...  全国最大!日照口岸原木进口量占全国11.17%  日照港大件业务实现“开门红”  日照邀请专家解读中国制造2025和中小企业政策  日照整治铁路沿线环境打造优美整洁的沿途风景  市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成效显著  日照部署关心下一代工作  日照部署关心下一代工作  

Copyright ©2025 Powered by 中国姐妹在日遇害案续:东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优联电子有限公司   sitemap